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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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医生赔偿的费用的计算是: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误工费的确定前提是医疗时限,其中包括休养时间。一般应以医疗常规为准,对年老体弱的患者可酌情延长。误工日期的计算应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为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还要结合患者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及法医鉴定等认定,还要注意审查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的真伪,受害患者的实际休假与证明决定的休假时间是否一致;受害的患者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征求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后酌情确认受害患者的误工日期。但误工日期的确定,应以减掉患者原有疾病正常治疗的时间为准,并非只要在医疗护理中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患者的误工费,都由医疗机构支付,而是要明确划分医疗事故前和医疗事故后的误工的界限;医疗事故前的误工费由患者自己负担,医疗事故后的误工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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