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针对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什么要求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我国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执行有下列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