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注册成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出资人和职工签订的一份协议雇佣协议,应该有法律效力。公司注册后,再以公司的名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针对公司在未成立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未成立前签订的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公司未成立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