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在法律、经济和进入路径上均具有可行性,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个双赢的策略。但是在投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具体操作等层面仍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凡是债权投资必须获得担保,这是保险资金投资的前提。现有的太保、平安项目中,都由上海城投作为担保方提供担保,北京的土地储备项目则是由土地储备作为抵押。但是,目前除了京、沪等经济发达地区外,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及项目收益还未有明确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资金的积极介入。其次,保险机构投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自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保障房建成后,其中一部分是要出售给市民的,因此建成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对于保障房项目很难适用。另外,保险资金是有基本回报要求的,而保障性住房项目本身的社会效益高于其经济效益,投资收益并不高,在吸引力方面也有所不足。
针对保障性住房在法律上是否有可行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深圳公租房的居住年限一般不可以超过5年,5年以后,申请人可以选择退掉公租房。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话,也可以选择继续租赁公租房。另外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把公租房购买下来用于自住,不过购买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支付公租房的成本价和银行利息。
职工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买卖视情况而定。保障房中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售的,但须符合相应的条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