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 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针对本月初找的中介去看了套二手房。签了房产买卖协议,而中介说只要我付了20万首付,请问我该怎么解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一般来说,中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会在看房前与客户之间签署书面协议,或者有口头约定,无论通过什么方式,看过的房子造成租赁或者买卖事实,中介有权收取相应的佣金。如果你与第一家中介签有看房方面的协议(看房确认书等)就应该给第一家中介交付约定的费用。如果没有签署协议,也应该与其沟通解决问题。 2、当然你可以与业主及第二家中介协商,鉴于业主委托两家以上中介寻租做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加之你既然已经看过此房,第二次看房时应予以说明,现在已经缴纳定金,表示业务成交,实质上你本人也有过错(通过两家中介看同一套房子会造成两家中介佣金纠纷)。 3、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当地房管局中介管理科协调处理。
居间协议已经签订即意味着合同已经生效,因委托人违约不属于受托人责任,要付中介费。 居间协议的内容合法,并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之下已经签订,即表明该协议已经生效,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所以,只签了居间协议,委托人也需要支付中介费给居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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