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就是因为时间差,多少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1、贷款时间风险。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2、贷款额度风险。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3、借款人信用不良。在贷款购房中,借款人的信用只有银行的征信系统才能查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以前的信用卡不良记录和贷款不良记录,如果出现这些很有可能无法贷款,造成纠纷,在贷款前,有必要提醒买方先去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4、交易途中风险。出于安全考虑,过户后最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5、交房风险。合同中应当约定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买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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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 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实践中法院对于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也有的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之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只是规范房屋权属不能发生变更,但是对合同效力没有影响。 二、“一房二卖”不可不防 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1)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 (2)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 (3)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4)“一房二卖”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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