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针对出租合同中的转租条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租赁合同中转租的出租人的处理方式:若转租经出租人同意或追认(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则视转租合同有效。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位置、房屋的具体面积、房屋内的装修、设施等。还包括承租人租赁的目的、租赁的具体期限、租金以及交付的方式、房屋维修时的责任、转租协议等。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要签订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