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 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 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 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针对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个人参加),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社保基数调整操需要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地税申报系统、所属地区社保局官网等渠道进行办理。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办理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打开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点击页面下方的“一网通办”。 3、进入后,点击导航栏中的“法人办事”。 4、随后点击左侧功能栏中的“社会保障”。 5、在条件筛选区点击“公共服务”。 6、找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参保人员(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后,点击右侧的“立即办理”, 7、进入后,插入“法人 盾”,并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8、随后点击“缴费变更申报”中的“缴费调整基数人员”。 9、输入需要调整的员工身份证号,并填写将要调整的工资基数,提交后即可完成调整。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要调整一次。调整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因此,要等到统筹地区公布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之后,才能进行调整。由于各地的公布时间不一致,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时候调整,但是,起始时间都是每年的一月份。新基数启用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补缴2010年至2013年的比例为22%,月补缴金额为816元;补缴2009年的比例为23%,月补缴金额为853元;补缴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为28%,月补缴金额为1039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