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1.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房屋产权状况; 3.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办房屋买卖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如果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涉外商品房买卖中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涉外人员公民护照较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买卖契约;房屋权属证书;完税凭证;进户通知单;商品房结算单;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