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应当注意什么,主要注意事项如下:一、付款方式要灵活有不少购房者忽略付款方式的灵活性,万一中间出现问题,往往会使自己陷入被动境地。一般情况下,合同附件会对付款方式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但对于没有经验的购房者而言,一定要防止那些只有自己义务和对方权利的条款,以免落入圈套。二、装修内容需细致不管是买全装修房,还是买二手房,对于装修部分的描述一定要细致,不能笼统模糊。涉及到能够明确的内容必须具体,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发生遭遇侵权而无法追究的尴尬局面。如全装修房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标准。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规格、颜色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型号)及其质量标准。三、补充协议上签字要谨慎对于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补充协议内容,必须要小心那些加重购房者义务或者开发商免责的条款。对于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的补充协议,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此外,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做出详细约定。四、处理办法需明确开发商违约如何处理,合同约定应该越明确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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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交易是否受限。对于已被抵押、查封这些房子,即便签了购房合同,那么也是无效的;2.房屋是否有房产证;3.卖房者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4.合同签订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1、一处房产签多家买卖合同是卖方最恶劣的违约行为,会导致部分买方钱房两空。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在起草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时可事先做出约定。 2、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个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为防止合同生效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前,不动产权利人另行处分该不动产,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将不动产转移事项向登记机构进行预先登记,确保受让方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正式产权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产权人不能处分该不动产。由于预告登记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须依双方的登记申请进行,因此最好书面约定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房产时大多需要签署很多合同,比如定金合同、居间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各份合同的内容有时会出现互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情况,需要明确定金合同、居间合同如与买卖合同发生冲突,以买卖合同为准。而补充协议正是因为买卖合同有缺陷才订立的,因此补充协议要说明其他合同文本如与补充协议相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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