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宅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国家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划定过程中,却把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挡在了保障性住房的门外。北京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受到各种限制,申请流程也比较复杂。如果您想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咨询相关房地产的律师,他们会告诉您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怎么申请,这样可以为您减少许多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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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标准:1、户籍:是北京市城镇户口,登记地点在本区,且已有户籍5年及以上。离异应已有户籍3年及以上;2、年龄限制:申请人的年龄需要达到十八周岁及以上。单身家庭的申请人年龄则需要达到三十周岁及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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