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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附记有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其产权份额由朱代管,共有证暂不发。钱某占有共有份额8.75平方米。

2019-01-06 1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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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1-06 回复

专业分析: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以后,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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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产证附记有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其产权份额由朱代管,共有证暂不发。钱某占有共有份额8.75平方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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