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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 1、重婚的行为; 2、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是指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度。 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 4、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是指对公民享有的精神权益损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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