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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全部赔偿吗

2022-11-04 1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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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你说的问题属于两个法律关系的问题。一个是工伤赔偿,由社保局和单位共同承担;二是人身损害赔偿,由侵权方承担。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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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赔偿主要有2个赔偿标准:1、医疗待遇。住院治疗的,由公司按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进行补助。到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会让公司按因公出差报销;2、伤残待遇。经治疗后,伤势稳定,员工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按鉴定部门作出的等级,享受对应的待遇。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赔偿不是由工伤保险全赔,工伤的赔偿分为工伤保险赔偿部分和用人单位赔偿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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