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做调解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因此,复议机构的设置也分两种情况: (1)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构; (2)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处理方式如下: 一、对于申请需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不予受理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对于决定受理的,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