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则股东参不参加股东会无关紧要,但是每次股东会的召开还是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该股东进行通知。 如果该股东长期不参加股东会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则可以与该股东进行沟通,了解该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真实意图,可以通过受让该股东股权方式让其退出公司,若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比如增资扩股方式对其股权比例进行稀释,直到其股权比例不影响股东会正常经营。若稀释行不通,则可能得考虑以公司僵局为由诉请法院判决解散公司。
针对股东不参加股东会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会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所以,当股东拒绝参加股东大会的,要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处理,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的,可视为放弃权利。
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的处理。章程有规定且不违法的,可以参照章程办理。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的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