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经为期 30天(自 2013年 11月 9日起,至 2013年12月 8日止)的试用考核,您未能达到任职岗位工作要求。公司依法予以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请您于2013年 12月 5日前(不含)办理完离职手续(即:自此您与本司劳动关系正式解除)。特此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3年1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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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从形式上分析属于通知书范畴,从实体意义分析,属于劳动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一种方式,即: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或者说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该合同提前终止、消灭的一种单方行为。该行为在法律层面属于形成权,只要通知送达对方,就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即原来的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产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的新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首先需要写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的期限、单位盖章、注明日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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