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抵押必须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的受偿时,优先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人。 1、你的抵押权设定在先,并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你已取得抵押物权,因此若无其他问题的情况下,你有优先受偿权,优于其他债权人受偿。2、如果你的朋友只有抵押给你的这一套住房,那么,你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查封、扣押该抵押物,但不能变卖,即你的抵押权难以实现。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是后者,若你只办理了房屋抵押,而未办理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无效;若是前者,你只要办理房或地抵押登记的,你都可以依法取得抵押权,抵押有效,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该抵押无效。4、该房屋是否拖欠有建设工程款,若自房屋竣工之日起至今若未超过6个月,建筑工程款将优先于你的抵押权受偿。5、该房屋抵押时,其共有人是否签字同意抵押,若共同共有人未同意,则抵押无效;若为按份共有,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对他人按份共有部分,抵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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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抵押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1、双方订立抵押合同,且抵押合同不能约定所有权的转移。 2、抵押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在实现债权时会优先受偿。 3、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抵押人作为第三人以法律规定了相应抵押物登记部门的抵押物对外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先得到外汇局批准,再按照法律规定到相应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2、受理申请。 3、审核。 4、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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