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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3月份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除非我付清三年合同内的租金.这个算霸王条款吗?

2019-03-01 0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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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01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守约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租客出现上述情形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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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想继续续租时需要和房东协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缴纳的押金可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经过协商后履行违约责任的,房东一般不会起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来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以认为约定过高,可以要求降低。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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