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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的后果有哪些?

2023-06-27 2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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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7 回复

专业分析:

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可以的。但是,离婚案件却有特别的规定。 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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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证人不出庭并没有什么不利后果,因为只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并没有规定证人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原告不出庭的,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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