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许经营有关政策措施、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组成以及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及其变更或终止、项目建设运营、所提供公共服务标准、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经过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特许经营者应当公开有关会计数据、财务核算和其他有关财务指标,并依法接受年度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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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的基本类型: 一、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营权。 二、经营模式特许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
1、特许经营权是指一个对于特有产品、设备、贸易专利或服务标志的经营系统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即特许人)在给予其他个人或企业(称为受许可人)在特定区域和时期以事先规定的方式进行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2、特许经营权大体上包括三种不同的形式:即商标特许使用权、产品特许经营权、营运模式特许经营权。 3、特许经营的获得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国家或者是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将一些特殊的行业,或者是特殊的产品交由某些企业特许经营,这是需要申请才能获得的友谊另外一种方式是有一些企业将。他们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或者是商标服务产品有偿或者免费的提供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一种方式,也是特许经营的方式,招投标不是唯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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