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特许经营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规定

2022-05-08 20:06:37
推荐答案

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8 回复

专业分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许经营有关政策措施、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组成以及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及其变更或终止、项目建设运营、所提供公共服务标准、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经过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特许经营者应当公开有关会计数据、财务核算和其他有关财务指标,并依法接受年度财务审计。

展开更多

针对特许经营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了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公开的重点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例、数量、程序,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标准和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和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公开的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贷、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条例还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