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发生后,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有申请登记,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行政决定,送达。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二)申请时间(三)申请材料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三、受理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四、调查核实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五、行政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六、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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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9、工伤证明材料; 10、二寸照片1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工伤的办理流程为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进行工 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从而确定伤残的等级,按 照伤残的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和单位进行协商,申请 劳动仲裁。注意要保存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单据和对 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及门诊处方。定点医院所开具的诊 断证明和出院证明、病历报告门在鉴定和赔偿的过程 中也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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