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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出租给人住五年了,如今想卖掉房子。合同里有这一条:说得给他违约金。他能要违约金吗?

2018-12-02 15: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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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男律师

2018-12-02 回复

专业分析:

1.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生效要件,合法有效。2.对方变更价款的行为属于变更合同内容,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对方需要和你达成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3.虽然合同履行期限未至,但是对方反悔加钱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4.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过户房屋。①由于房屋过户能够强制履行,费用成本也合理。你可以在履行期到来时书面催告对方配合过户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持法院判决去房管所直接变更过户。②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5.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①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可以解除合同。②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款,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约定违约金的,要求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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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违约金一般是由租房双方当事人自行平等协商决定。违约金并没有金额上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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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双方可以自愿签订违约条款,即在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守约的一方应该支付一定的违约赔偿,这就是违约金。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条约,在租房合同中写明有违约金就有,租房合约中未写明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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