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针对企业拖欠工资离职怎么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拖欠公司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拖欠工资后如果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仍逾期不支付的,要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来赔偿劳动者。并且原先拖欠的工资仍然需要足额支付给劳动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