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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企业兼并给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更新时间:2021.11.04

国企被兼并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理应赔偿,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补偿标准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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