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用别人的身份证信息写借条,应及时找借款人改正,如果不改正就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如果借款人不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写借条,具有欺骗性,如果不还款,数额较大,超过3000元就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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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的借款一般不会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不构成诈骗。
不知情的情况下诈骗不是犯罪。 因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属于直接故意,且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构成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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