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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一个工厂打工十年多了,最近想辞职,厂里会给我每年的第十三个工资吗?急!谢谢

2018-07-18 17: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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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7-18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劳动合同内,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怎么算? 首先在劳动合同内,劳动者不论是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后离职,还是无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结算该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劳动者也有要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劳动者法定离职手续是指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无故擅自离职,则违反了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可以就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向其发一封EMS,外封上注明是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如果没有人签收,保留相应凭证,进行公告解除。此类离职劳动者的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该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并可在用人单位向其结算的工资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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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参保人有参保缴纳社保,参保地社保局就会有参保人的社保档案。 2、如果参保人是城镇户籍居民,原参保地是户籍地,中间断缴的社保,可以申请补缴,也可以不补缴。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存折(卡)申请办理。 3、如果参保人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中间断缴的社保,不能申请补缴,只能通过再就业单位续缴社保,续缴的社保不影响参保人的累计缴纳年限。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在工厂做,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没有赔偿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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