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