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本人如果没有签名,则不承担保证还款责任,可依法拒绝承担保证还款的责任。
针对请问,朋友办理分期付款,当时要留下了我的手机号做紧急联系人,我并不知道当时是担保人!现在他已一个月没还款了,人家打电话给我,让我通知他,现在我也联系不上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别人贷款留你的手机号,那你只是这个人贷款人的紧急联系人。你们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你也不是贷款担保人,是没有任何还款义务的;银行或者是其它的贷款平台也没有资格追究你的权利。但是作为紧急联系人,如果日后别人逾期不还,贷款机构会打电话骚扰你,骚扰太过分的话,可以把通话录音留证,报警解决。
紧急联系人不等于担保人,紧急联系人仅仅是在联系不上当事人的情况下的应急联系方式。所以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设置成紧急联系人,对个人的信用是没有影响的。即便借贷者因为还不上贷款而跑路,也不需要紧急联系人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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