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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借款的时候对你作为借款人,对方作为担保人,而实际用款人是你朋友,出借方是直接将款汇到你朋友账号里面(这个不能说明朋友是实际用款人,法律上...
负有还款义务的是A借款人。B夫妻二人作为担保,但根据你的描述已经过了担保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如果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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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此借据上的担保必然是连带担保责任,所以你的第一项根本不成立。 第二:由于是连带担保,且没有约定担保期间,因此担保期限以法律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内为准,所以在这6个月内没有起诉担保人也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即可免责。有此一条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第三:债务人提供的财产不需要属于其所有,只要有权进行处分即可。假设其又不是所有权人又没有处分权,那么这种担保的约定必然无效。你只需对价值以外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你只需要以第一条和第二条理由即可在二审中胜诉。
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你要把所有的借条和还款证据保存好,还有房屋装修的价值是多少,做个评估 3、按照法律规定利息只能是国家规定利息的4倍,过高和高利贷法院都是不支持的 4、另外当初你岳父出资有没有赠与的意向,如果有证据的话,这些都是有利维护你权益的 我们这类案子做过很多,完全有信心帮你赢取权利,
你的朋友承担的可能是连带责任担保,在法律上,可以直接起诉连带责任担保人;法院拘留是一种行政拘留,是一种强制执行的手段,在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会考虑使用;你的朋友和其他三个担保人对主债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看另外三个人承担的是什么样的担保责任,如果他们四个人都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你朋友在偿还主债务后取得对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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