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强奸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和认定

2023-02-07 11:16:29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7 回复

专业分析: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实际上妇女完全同意或者自愿的,也不应认定为强奸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由于强奸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所以,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这便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是强奸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妇女意志,也不成立强奸罪。

展开更多

针对强奸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和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强制猬亵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强制猬亵罪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强制猬亵罪,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强制猬亵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强奸目的认定为未遂;行为人在客观上完全可以实施完强奸行为,只是由于自己的良知或被害人的请求而停止认定为中止。 二者的区别为致使犯罪行为没有成功的原因不同,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犯罪目的;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