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书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真的无效吗?

2022-11-14 20:30:59
推荐答案

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4 回复

专业分析:

《民诉法》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展开更多

针对书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真的无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格式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条款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格式合同的仲裁协议有效,不因格式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合同无效时,仲裁条款依然有效。当事人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属于争议解决条款,合同无效不会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