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针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是什么意思?怎么惩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惩罚实施家庭暴力者的方法具体如下: 1、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的处罚; 2、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惩罚实施家庭暴力者: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警告书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