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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执行结束后对方没有财产可执行吗

2023-11-25 10: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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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25 回复

专业分析:

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此后无论何时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对方的财产。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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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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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流程为:执行局收到立案受理的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则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执行局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有权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3、有权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而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4、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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