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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

2023-06-08 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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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8 回复

专业分析:

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此后无论何时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对方的财产。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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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定要先限制他高消费比如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旅游、度假等多种高消费行为。同时限制其乘坐动车其他一等座以上座位。 2、如果老赖确实无钱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般会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狡猾的老赖在执行前就转移了所有财产制造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一旦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老赖和他的财产就马上可以“复活”。根据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6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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