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也有类似的情况,我在8个月前被公司调到重庆公司做的工作也有仓库的工作内容。当时接受仓库的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的交接,当时做这个工作的人要离职。公司领导就叫我直接接手了。在去年年底的时候由于公司总部的审计,仓库在盘点的时候有3000多块的盘亏,10000多的盘盈。公司因为这个原因要把我开除。请问合法吗?我看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中,超过3000元对公司的损失可开除出理,按照审计的结果,盘盈了一万多的货品。这个还算公司损失吗?而且在我接手之前不知道仓库具体的什么情况啊就领导的一个安排。这个合理吗?这个事情我很冤屈。请相关人士帮忙给我点建议。
针对在仓储公司工作8年半了, 公司还在经营, 公司把我辞退, 我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工作不到一年就被公司辞退,属于非过失性辞退且劳动者工作满半年的,公司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公司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的,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工资。
在公司不到一年被辞退,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公司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的,公司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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