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新单位在异地,可能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确认或者根据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 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保,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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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不可以给员工在异地交社保的,但是员工可以办理社保转移。社保的转移流程通常如下:1、员工可以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社保交费凭证;2、然后在转入地办社保开户并且交社保;3、再在转入地填社保转移申请;4、最后把缴费凭证和申请一起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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