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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哪些情形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2023-07-23 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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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3 回复

专业分析:

除了无效和有效的合同外,还有效力待定的合同以及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其中,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是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其法定事由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使受害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另外,变更和撤销合同属于不同的请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撤销的,法律则没有禁止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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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需要经过追认后才有效: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民法典中,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该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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