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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信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作用和用途

2022-03-06 11: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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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6 回复

专业分析:

离职信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两码事,不同功能和作用,并不是哪一个有利,而是二者都需要。n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这种申请就是辞职信,提交辞职信后,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n之后,用人单位就应该在当事人办理离职手续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该证明是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n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n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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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的;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开出的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是由双方协商下得出的结果;离职证明则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交接工作完成的凭证,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后,在十五日内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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