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获得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和工伤死亡双重赔偿。 一、民事赔偿 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母亲属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支付5年; 3、死亡赔偿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赔偿20倍。 民事赔偿使用过错原则,受害者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者赔偿责任。 二、工伤赔偿 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2、母亲属于供养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30%按月支付直至死亡;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第三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九条。
针对工伤赔偿和死亡赔偿可以同时进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同时共存。但侵权赔偿已经支付交通费、伙食费、住院费等重复费用的,应当支付工伤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工亡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互相不重叠的赔偿,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是,有些医疗事故赔偿中有减免医疗费用一项,被减免的费用不能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再赔偿,应以医院开具的实际医疗费用收取的发票、费用项目清单为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