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行为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自己应尽义务。公司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职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义务。职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针对工作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如何维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试用期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员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非法解除的,按以上标准的二倍进行补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