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市呈报的(盐)地呈字[2020]第0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新城街道办事处北舍村、中舍村等18.163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5.59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163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8.1632公顷;征收土地18.1632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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