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处罚法对于幼儿园管理的特别规定

2022-05-16 00:36:40
推荐答案

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本条例所称幼儿园,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幼儿提供集体保育和教育的全日制或者半日制的学前教育机构。本条例所称公办幼儿园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由财政拨款运转的幼儿园。本条例所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由社会力量出资举办、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执行政府指导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幼儿园。本条例所称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外的其他民办幼儿园。本条例所称幼儿园工作人员,是指幼儿园负责人、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展开更多

针对行政处罚法对于幼儿园管理的特别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幼儿园持刀行凶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针对没有经过登记注册而擅自招收幼儿的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