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针对家中自建房,我是嫁在外地城镇户口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房子的产权吗?如果起诉胜算如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当所有权人死亡,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种继承与继承人的户籍无关;但是农村的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成员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房屋存在,那么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待房屋灭失,宅基地就应收归集体。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因此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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