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建设规划的村庄,村委会(居委会)必须预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二)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材料,必要时确认四邻。(三)村民建房申请经村委会(居委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办(乡、镇)进行初审。(四)所在地街办(乡、镇)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居委会)审核意见、设计图纸或选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意见,由申请人报区规划分局审核;区规划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许可审核。(五)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街办(乡、镇)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开工意见并指派专人到现场放线后,申请人方可开工建设。(六)区行政执法分局和村委会(居委会)对村民建房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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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申请人可通过“掌上电力”手机 APP、95598网站、营业厅等方式办理用电。只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两种申请材料。若办理增容、变更用电,用户前期已提供,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料无需再次提供。步骤二:受理用电申请后,供电公司将通过电话与申请人预约,按照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并答复供电方案。若现场具备条件的,当天装表接电;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将在工程竣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到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五缘湾办证大厅(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商业街B区5幢)办理;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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