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专家是随机抽取的,所以找人走后门是不现实且不合法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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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是: 一、职工受伤住院后,在一个月内向当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通知工伤经办机构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三、准备好相关的理赔资料,如填写好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住院费用明细、职工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提交申请之后由劳动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即可开始赔偿。
办理工伤手续一般老板会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单位会在一个月之内申报工伤,如果单位没有提出申请,则需要尽快地搜集职工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在一年之内由职工自己或者是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工伤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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