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相互斗殴是怎样进行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均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 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从原来的互殴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加害,被加害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加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相互斗殴的认定: 1.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致人轻微伤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涉嫌“聚众斗殴罪”。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