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是信息化发展的产物,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国家实现对组织机构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1989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奠定了我国建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重要基础。同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组织机构代码由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的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的校验码组成。1993年3月16日,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启动了全国范围内的赋码颁证工作。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代码制度在国家实现对组织机构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谋求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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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书(用A4纸写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填写申请表并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当于企业机构的身份证件,所有的企业都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作为组织或机构在进行经济活动时的通行证,由9位数编码组成,是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编制的一种法定的代码标识,对企业的顺利运营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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