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没签订劳动协议,离职时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并且5年内不能从事本行业,这样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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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法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的权属和保护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后的一段时间。 (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应约定保守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提示,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禁止条款,对核心员工流动作出约定。如禁止核心员工到同行业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相关职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等。 三、应分人分岗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与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必须支付员工不同,要求职工保密企业可以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给经济补偿。无论企业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只要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就必须履行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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